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
为切实加强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的领导,保持窗口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窗口带班领导。自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大多数进驻单位明确了带班领导,配备了精干的窗口工作人员,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但也有个别单位至今未明确带班领导,严重影响了窗口办事效率。对此,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快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为带班领导,每周到岗不少于2个工作日,指导窗口人员处理日常业务。
二、切实稳定窗口工作人员。所有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配备的工作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定岗2年,人员组织关系临时调入政务服务中心党总支,参加组织活动。因特殊情况必需调整或更换的,须经政务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加强监督考核。带班领导出勤情况以在管理服务科签到为依据,并参与大厅考核。政务服务中心将对各窗口单位带班领导出勤情况和工作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考核并定期进行通报。
各单位请于2006年5月20日前,将带班领导情况报政务服务中心。电话:223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