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企业设立和建设项目日益增多,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这些事项在审批管理方面大多存在着审批环节多、程序繁、周期长、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为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借鉴聊城、泰安等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拟对企业设立和建设项目审批实行领办督办制度。 总的思路是,从让人民群众满意出发,规范企业设立和建设项目管理行为,加快审批速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建设环境。实施中坚持高效服务和办事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中心受理、内部运作,部门接力、顺向办结,加强监督、统一发证”的工作模式,对企业设立和建设项目实行流水作业、“链条式”服务。 一、对内外资企业设立各环节实行全过程领办督办 具体运作方式是,中心管理监督科受理前来申办内外资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项目登记,填写《企业设立审批手册》,派专人协助申请人完成名称预核、外资审批、工商注册、组织代码、两税登记等企业设立审批环节里各个部门间所需材料的申报、传递,全过程跟踪督办。对涉及环保、卫生、药监、交通、安监、文化等前置审批的事项,中心组织相关窗口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同步审查、并联审批。切实做到设立一般性企业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有前置审批的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告知承诺制”的办法,实行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进一步加快办理速度。 二、对建设项目审批实行“五统一”领办督办 (一)统一受理报件。中心管理监督科受理建设项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项目登记,填写《建设项目审批手册》,派专人协助申请人完成审批环节里各个部门间所需材料的申报、传递,全过程跟踪督办。 (二)统一组织审批。中心牵头组织规划、建设、城管、气象、人防、消防等部门对申请人提报的图纸、材料进行同步审查、会签。 (三)统一收费管理。凡涉及开工建设前应缴纳的各项收费,由各执收单位的窗口根据有关规定开具“缴款通知单”,交中心商业银行窗口,所有费用原则上由缴费人一次性缴纳。中心商业银行窗口根据所收资金的性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划转财政或有关单位帐户。 (四)统一办结时间。中心对每个窗口单位办理专项审批、审核手续的完成时限提出初步意见,各审批单位认可后作出承诺,并对外公示,确保按时完成。 (五)统一发放证件。在每个环节审批工作完成后,中心管理监督科将各种审批证件、批复文件收齐,经核实无误后,一并交给申请人。 三、加强监督管理 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审批事项的办理,建立严格考核奖惩制度。联办窗口每办一件联审事项,月底考核时加0.1分;对不按《审批手册》要求擅自办理,将审批证件、批复文件体外循环的,每发现一件,月底考核时给责任窗口扣减1分,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窗口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窗口和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由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追究责任,做出严肃处理。
200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