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坝顶兼做公路批准
审批材料:1申请书;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办理时限:20日
办事流程:申请人到政务大厅水利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决定—发证。
办理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办理事项:市管河道采砂(土)许可
审批材料:1申请报告;2施工方案;3防洪评价
办理时限:20日
办事流程:申请人到政务大厅水利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决定—发证。
办理依据:《水法》;《河道管理条例》
办理事项:凿井审批
申报材料:1凿井申请书;2取水水源已开发利用状况;3节约用水措施,取水和退水对水环境影响的分析报告;4取水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
办理时限:30日
办事流程:申请人到政务大厅水利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决定—发证。
办理依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取水许可申请审批规定程序》
办理事项:规划建筑面积和日均用水量超过规定规模的新建宾馆、饭店、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中水设备验收
申报材料:1申请书;2建设项目申请书;3有关批准文件;4中水设施科研报告及设计方案;5竣工报告
办理时限:20日
办事流程:申请单位(法人)到政务大厅水利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决定—发证。
办理依据:《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办理事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申报材料:1提出申请;2登记受理;3审查论证申请材料;4作出审批决定;5公示送达
办理时限:20日
办事流程:申请人到政务大厅水利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决定—发证。
办理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通知》(国办发[1999]16号文)
审批事项:水库大坝的兴建、改建及大修的审批、验收
申报材料:1申请书;2建设项目申请书;3可行性研究报告;4初步设计报告;5验收规程要求的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的有关报告及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等资料;6造册归档后提交
办理时限:20日
办事流程:申请人到政务大厅水利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决定—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