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册业务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师执业注册业务办理的主体、设立依据、授权形式、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及联系电话。
本标准适用于医师执业注册业务。
2 主体
中心卫生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3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卫生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4 授权形式
充分授权
5 申报材料
5.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5.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
5.3《医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4健康体检表;
5.5受聘单位的拟聘用证明;
5.6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 办理程序
6.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6.2申请人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填写相关表格资料
6.3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表格资料审核无误后,正式受理
6.4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审查批准
6.5材料审批通过后为申请人注册发证
7 收费标准
工本费25元/证
8 收费依据
鲁价发[2001]41号
9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10 业务咨询电话
(0534)2236761 2236762
11 监督投拆电话
(0534)2381110
12 联系地址
12.1 中心网址:http://www.dzzwfw.com/
12.2 办理地址:德州市湖滨中大道909号
护士执业注册业务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护士执业注册业务办理的主体、设立依据、授权形式、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及联系电话。
本标准适用于护士执业注册业务。
2 主体
中心卫生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3 设立依据
国务院《护士条例》
4 授权形式
充分授权
5 申报材料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注册申请表》;
5.2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5.3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4当年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
5.5近期彩色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5.6护士岗位证明或聘书复印件;
6 办理程序
6.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6.2申请人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填写相关表格资料
6.3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表格资料审核无误后,正式受理
6.4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审查批准
6.5材料审批通过后为申请人注册发证
7 收费标准
工本费8元/证
8 收费依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护士注册费标准的通知[1995]第98号文件
9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10 业务咨询电话
(0534)2236761 2236762
11 监督投拆电话
(0534)2381110
12 联系地址
12.1 中心网址:http://www.dzzwfw.com/
12.2 办理地址:德州市湖滨中大道909号
放射诊疗许可业务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诊疗许可业务办理的主体、设立依据、授权形式、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及联系电话。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诊疗许可业务。
2 主体
中心卫生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3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4 授权形式
部分授权
5 申报材料
5.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5.2放射诊疗许可现场审核表;
5.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5.4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5.5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5.6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5.7 2007年以后新上放射诊疗设备,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5.8《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9新建放射治疗、核医学项目须提交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现场审核表;
5.10《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原件。
6 办理程序
6.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6.2申请人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填写相关表格资料
6.3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表格资料审核无误后,正式受理
6.4 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验收
6.5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审查批准
6.6审批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
7 收费标准
卫生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
8 收费依据
鲁价费发(2001)215号文
9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10 业务咨询电话
(0534)2236761 2236762
11 监督投拆电话
(0534)2381110
12 联系地址
12.1 中心网址:http://www.dzzwfw.com/
12.2 办理地址:德州市湖滨中大道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