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规费缴纳简介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配套补助费 1、住宅: (1)单位自建住宅按标准的2/3(配套费8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20元/平方米)收取。 (2)大学、中专教师住宅按标准的1/2(配套费6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15元/平方米)收取;中小学、托儿所住宅按标准的1/4(配套费3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7.5元/平方米)收取。 (3)经济适用房按标准的1/2(配套费6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15元/平方米)收取。 (4)商品住宅按标准的2/3(配套费8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20元/平方米)收取。 (5)部队自建住宅按上级文件执行。 2、公共设施: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办公楼、培训中心按标准的1/2(配套费6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15元/平方米)收取。 (2)经批准建设的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设施按标准的2/3(配套费8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20元/平方米)收取。 (3)公益性文化娱乐用房按标准的1/3(配套费4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10元/平方米)收取;经营性文化娱乐用房按标准的2/3(配套费8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20元/平方米)收取。 (4)公益性体育设施按标准的1/3(配套费 4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10元/平方米)收取;经营性体育设施按标准的2/3(配套费8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20元/平方米)收取。 (5)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按标准的1/2(配套费6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15元/平方米)收取;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按标准的1/4(配套费3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7.5元/平方米)收取。 (6)教育: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设施按标准的1/4(配套费3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7.5元/平方米)收取;中小学教育设施免交。 3、工业: (1)生产性设施:按标准的1/3(配套费4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10元/平方米)收取。 (2)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生产性设施,私营、外资企业项目的生产性设施:按标准的1/4(配套费3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7.5元/平方米)收取。 4、市场: (一)专业批发市场: (1)沿街用房按标准(配套费12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30元/平方米)收取。 (2)非沿街用房按标准的2/3(配套费8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20元/平方米)收取。 (二)便民市场: (1)内部营业用房免交。 (2)外部营业用房按标准的1/2(配套费6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15元/平方米)收取。 5、其他: (1)仓储:按标准的1/3(配套费4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10元/平方米)收取。 (2)对外交通:按标准的1/2(配套费6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15元/平方米)收取。 (3)道路广场:免交。 (4)市政设施:免交。 (5)绿地:免交。 (6)军事设施等特殊用地:免交。 (7)水域:免交。 (8)开发的商业用房:按标准(配套费120元/平方米;配套补助费30元/平方米)收取。 二、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建设用地:1.8元/m2 建设工程: 1、营业用房及其他建筑2.9元/m2?; 2、工业厂房2.3元/m2?; 3、住宅2元/m2?; 4、铁路、道路和市政工程管线等1.3元/m2?; 5、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按工程设计概算(不是100元的按100元计算)总额的0.08%计算。 三、劳务工资保证金 工程总造价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