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业务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业务办理的主体、设立依据、授权形式、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及联系电话。本标准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业务。
2 主体
中心外经贸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3 设立依据
3.1 《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3.2 《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实施细则》
3.3 《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管理的若干规定》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规定
4 授权形式
充分授权
5 申报材料
5.1 《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5.2 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以及联合年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5.3 所在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能力说明;
5.4 企业进口合同;
5.5 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5.6 涉及进口货物证明文件原件(涉及许可证管理货物时出具);
5.7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6 办理程序
6.1申请人材料齐全后,向窗口提出申请;
6.2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初审齐全合格者,予以受理;
6.3业务办理,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7 收费标准
免费项目
8 收费依据
无
9 承诺时限
窗口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后,即日予以受理,当日可办理的当日办理,当日无法办理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10 业务咨询电话
(0534)2236769
11 监督投诉电话
(0534)2381110
12 联系地址
12.1中心网站:http://www.dzzwfw.com/
12.2办理地址:德州市湖滨中大道909号
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业务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业务办理的主体、设立依据、授权形式、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及联系电话。本标准适用于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业务。
2 主体
中心外经贸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3 设立依据
3.1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3.2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修改、印发<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4 授权形式
充分授权
5 申报材料
5.1 产品出口企业:
5.1.1 产品出口企业确认申请书;
5.1.2 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及其批准文件(副本);
5.1.3 验资报告;
5.1.4 企业申请确认前一年的产品出口实绩报表;
5.1.5 企业申请确认前一年的外汇收支平衡表;
5.1.6 前一年产品出口及外汇收支平衡情况的审计报告;
5.1.7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5.2 先进技术企业:
5.2.1 先进技术企业确认申请书;
5.2.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5.2.3 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及其批准文件(副本);
5.2.4 验资报告;
5.2.5 企业技术转让协议(技术转让协议内容应包括: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步骤、技术和产品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期限以及零部件、元器件的国产化进度等)及其批准文件;
5.2.6 企业生产线验收合格报告;
5.2.7 行业主管部门、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对技术的评估意见;
5.2.8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告;
5.2.9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6 办理程序
6.1申请人材料齐全后,向窗口提出申请;
6.2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初审齐全合格者,予以受理;
6.3业务办理,出具转报文件。
7 收费标准
免费项目
8 收费依据
无
9 承诺时限
窗口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后,即日予以受理,当日可办理的当日办理,当日无法办理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10 业务咨询电话
(0534)2236769
11 监督投诉电话
(0534)2381110
12 联系地址
12.1中心网站:http://www.dzzwfw.com/
12.2办理地址:德州市湖滨中大道909号
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境内企业业务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境内企业业务办理的主体、设立依据、授权形式、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及联系电话。本标准适用于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境内企业业务。
2 主体
中心外经贸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3 设立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资合资经营企业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5《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4 授权形式
充分授权
5 申报材料
5.1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文);
5.2 境内企业产权持有人或权力机构同意出售资产的决议;
5.3 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5.4 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内企业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或者,外国投资者与境内企业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
5.5 被并购境内企业的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
5.6 被并购境内企业通知、公告债权人的证明;
5.7 投资者的身分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有关资信证明文件;
5.8 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和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
5.9 被并购境内企业职工安置计划;
5.10 对被并购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的协议(没有的,不需要提供);
5.11 并购涉及市场份额的说明;
5.12 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有国资管理部门的意见;
5.13 境内评估机构对拟出售的资产价值的评估报告;
5.14 并购事项涉及其他政府部门许可的文件;
5.15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5.16 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
5.17 股东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不设股东会的不需提供);
5.18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6 办理程序
6.1申请人材料齐全后,向窗口提出申请;
6.2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初审齐全合格者,予以受理;
6.3业务办理,出具转报文件;
7 收费标准
免费项目
8 收费依据
无
9 承诺时限
窗口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后,即日予以受理,当日可办理的当日办理,当日无法办理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10 业务咨询电话
(0534)2236769
11 监督投诉电话
(0534)2381110
12 联系地址
12.1中心网站:http://www.dzzwfw.com/
12.2办理地址:德州市湖滨中大道909号
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业务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业务办理的主体、设立依据、授权形式、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及联系电话。本标准适用于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业务。
2 主体
中心外经贸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3 设立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资合资经营企业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5《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4 授权形式
充分授权
5 申报材料
5.1 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
5.2 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文);
5.3 并购后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5.4 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5.5 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5.6 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
5.7 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和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
5.8 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5.9 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5.10 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5.11 被并购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的协议(没有的,不需要提供);
5.12 并购涉及市场份额的说明;
5.13 并购事项涉及其他政府部门许可的文件;
5.14 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有国资管理部门的意见;
5.15 被并购境内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5.16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5.17 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
5.18 股东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不设股东会的不需提供);
5.19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6 办理程序
6.1申请人材料齐全后,向窗口提出申请;
6.2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初审齐全合格者,予以受理;
6.3业务办理,出具转报文件。
7 收费标准
免费项目
8 收费依据
无
9 承诺时限
窗口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后,即日予以受理,当日可办理的当日办理,当日无法办理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10 业务咨询电话
(0534)2236769
11 监督投诉电话
(0534)2381110
12 联系地址
12.1中心网站:http://www.dzzwfw.com/
12.2办理地址:德州市湖滨中大道909号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业务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业务办理的主体、设立依据、授权形式、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及联系电话。本标准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业务。
2 主体
中心外经贸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3 设立依据
商务部等国家七部门《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件的通知》
4 授权形式
充分授权
5 申报材料
5.1 年检报告书;
5.2 批准证书副本2原件和复印件;
5.3 营业执照复副本印件;
5.4 验资报告复印件;
5.5 审计报告复印件;
6 办理程序
6.1申请人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提报有关数据;
6.2 窗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合格的予以通过,不合格者返回修改;
6.3 申请人通过网上审核后,打印年检报告书,持纸质有关材料,向窗口提出申请;
6.2窗口工作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批准证书上加盖年检合格章。
7 收费标准
免费项目
8 收费依据
无
9 承诺时限
窗口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后,即日予以受理,当日可办理的当日办理,当日无法办理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10 业务咨询电话
(0534)2236769
11 监督投诉电话
(0534)2381110
12 联系地址
12.1中心网站:http://www.dzzwfw.com/
12.2办理地址:德州市湖滨中大道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