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助推重点项目建设
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政务直通车”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德发〔2008〕7号)和市政府 《印发〈关于重点培植十五家大企业的十条规定〉的通知》(德政发〔2008〕5号)要求,切实提高对市级重点项目的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政务直通车”工作机制。
对市级重点项目、市政府确定的十五家大企业新上重大项目、重大招商项目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监督员单位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采取集中办公、联合审批、简化程序、限时办结的服务方式,开辟专门的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和办事环节,缩短工作时限。
一是中心提前介入。与市重点项目办、市经委、市招商办建立长效联系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了解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直通车”服务窗口,对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重大项目提前介入,组织相关窗口为其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材料准备等服务,集中解答项目审批前期的相关问题,帮助企业做好审批前的基础工作。
二是实行联合审批。市政务服务中心“直通车”服务窗口统一受理重点项目的申请,牵头组织窗口部门和单位做好审批工作。涉及内外资企业设立、建设项目审批等联合审批事项,由中心组织外经贸、工商、税务、质监,环保、规划、建设、国土等相关职能窗口,及时召开联审联办会议,按照“中心受理、内部运作,集中审批、并联办结、加强监督、统一发证”的工作模式,全力推进审批提速,确保各项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三是专人跟踪督办。市政务服务中心指定专人对重点项目受理、办理、反馈各环节全程跟踪督办,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审批进展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审批速度,减少审批环节。对需到国家、省审批的项目,协调有关部门安排专业人员陪同全程跟踪办理,实行全方位、全过程“保姆式”服务。
四是承诺限时办结。对纳入“政务直通车”的重点项目的审批手续,实行严格的限期办结制。属国家、省审批的项目,在材料预审、调整补充及正式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初审并上报国家、省有关部门;属市审批的项目,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单一审批事项,做到即审即办,当日办结,需要现场勘验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联审联办的内外资企业设立,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联审联办的建设项目,材料齐全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是违诺责任追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承诺、工作不力的窗口,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视情节给予口头告诫、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在新闻媒体曝光。